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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明水县人民政府以权压法、胡作非为

去360搜 BaiDu搜 2018-01-30 15:54

 

企业情况

我公司全称为明水幸福亚麻纺纱有限公司,系2003年,明水县政府以招商引资的形式引进的招商企业,法人为黑龙江省延寿县客商郭武。当时,我们到明水县投资主要原因如下:

(1)当地气候地理条件适宜亚麻种植加工;

(2)农业县土地较多,企业用工有保障;

(3)明水县委县政府租赁给我公司原国营亚麻原料,为公司日后亚麻原料提供保障;

随后,我们在明水县投资5878万元,建设5000锭亚麻纺纱生产线。但我公司投资后,明水县人民政府却以权压法、胡作非为,给我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二、政府非法强占造成的损失

我公司2004年承租的亚麻原料厂,租期五年,投入大量资金维修厂房车间和设备。只经营了两年,就被明水县政府强行占用,非法建设县政府办公楼和开发商品楼。在此期间,我公司租种大量农田,种植亚麻,无处加工,导致全部腐烂,给我公司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使我纺纱公司受到重大创伤。

三、国有资产流失,企业重复缴纳土地出让金造成的损失

2007年,我公司在哈尔滨金轮拍卖行通过执行拍卖程序合法取得了黑龙江鑫科高能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公司")(明水县原淀粉厂)所有的土地及房产,土地面积129774.65m2,建筑面积11435m2,土地使用证号为(2/8/623),并由黑龙江省通河县人民法院下达了法律文书,通知明水县房产局和国土资源局将拍卖取得的土地和房产过户到我公司名下,但明水县国土资源局不予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手续。

原来,明水县政府领导为了给他人贷款担保,获取利益,把原淀粉厂的土地、厂房抵押给哈尔滨商业银行2000万元,此土地使用证的性质是出让,我公司取得后过户即可,但政府以种种借口不给过户,实际上没有档案,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实际土地部门受县政府领导的旨意,办理的假土地证。

时隔两年后的2009年,县政府领导以权压法,拿出一个会议记要,不但不给过户,反而叫我公司重新缴纳1163万元的土地出让金,还要承担这一企业的退休养老保险一切费用。我公司土地是合法拍卖取得的,为什么要承担这一切?后期才知道,领导怕这一企业职工告状。领导把这一国有资产送予他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反而拿我公司当替死鬼,这户企业没有在明水干一天,没缴纳一分钱税,为什么明水县领导把这几千万的国有资产,抵押给这户企业,很明显,有些领导从中捞取好处,也给我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是多么难以承受的,由于这一切给我公司带来更大的经济灾难。

四、暴力执法,造成的损失

2014年明水县水务局,收缴地下水费,我公司每天需用水量70吨左右,每年用量2万多吨,可水务局硬说我公司每年用水24万吨,工作人员两次剪断机井电线,后把机井填埋,县领导对这一违法行为视而不见,不做任何处理,使我公司20多天不能正常生产。

我公司受到上述不公对待,经济一损再损,达到不能维系正常经营的程度,负债达到几千万。在2015年6月份彻底停产,就这样一辈子的心血,全部扔到了明水。这些年我公司始终主张索要赔偿款,领导只是口头答应给予解决,至今尚未给予任何赔偿。

直到2016年,明水县政府委托哈尔滨翔威评估公司,对我公司租赁亚麻厂三年未到期的损失进行评估,于2016年10月30日出具评估报告,给我公司赔偿额:2476万元,评估结果出来后,明水县政府理应给予我公司赔偿款,可明水县政府又以各种理由和解决方案来推托,至今15个月了还是不给解决。

经过这么多次的磨难,不但工厂彻底完了,就连个人生活都没有保证,将公司和公司法人推到生死的边缘,逼上绝路,全家人都生活在焦虑困苦之中。

明水幸福亚麻纺纱有限公司

法人:郭武 电话:13936279937

请有关部门领导给予帮助和解决

请广大关媒体给予关注和帮助

请社会各界朋友给予帮助和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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